
2020-08-27锦华环保装备-中仓钢材招标文件-2020采字14号
- 分类:招标公告
- 发布时间:2020-08-27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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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标项目:中仓钢材
二、招标方式:电子标
三、项目内容及到货地点:
1、项目内容:中仓钢材招标,材料详见附表1
2、项目到货地点:聊城市韩集 代志华 18963555075
开标时间和地点
开标时间:中仓钢材标段:2020年8月 28日下午15:00
开标地点:锦华环保装备(山东)有限公司24#一楼
四、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
1、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,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;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、合规,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,同时具备有向招标方提供质优价廉产品的能力,并能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。
2、材料清单详见附表1,本次报价为落地价,含3%普票、含运费及装卸费。(此报价有限期7天)报价单中要注明生产厂家(如未注明钢材厂家按废标处理)。乙方所交货物必须为国标材料,必须达到由甲方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标准。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到现场。合同单价及到场材料过磅单重量是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。
3、随货资料:出厂过磅单、随车清单、质量证明文件
4、投标方一旦中标,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。
5、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,严防舞弊行为。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,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。
6、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、受贿行为,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,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,一经查实,立即中止,重新组织招标。
7、除不可抗力原因外,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,如果中标方不按时、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,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,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。
五、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被视为废标:
1、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。
2、 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。
3、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未签字的,或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授权的合法、有效的委托书(原件)及委托代理人企业印章、委托代理人印章的。
4、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、无法辨认的。
5、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。
6、投标方没有按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。
7、投标最高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方设定的标底,招标方有权终止此次招标。
六、报价说明
1、要求投标方按材料清单要求进行报价,报价中应含税、含运费、含装卸费等费用(报价单中所列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),货到提供3%普通发票。
2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,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时,则以最低金额为准。
七、投标厂家资质、审查
1、新供货商需填写供货商资质审批表,于开标前24小时发至邮箱:jhzbcgb@163.com.供货商资质审批表详细见附表2
2、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。
3、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、组织代码证及税务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。
4、第一次参标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、组织代码证及税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。无副本原件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,不予投标。老供应商请附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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